老师:
您好,请帮我核实一下,对于非贸代扣代缴税金以及我公司的账务处理算法,是否正确:
我公司同关系人企业签约测试服务合同,台湾公司给我司提供测试服务,合约约定他们承担税金,我司代扣代缴后将(合同总价-代扣代缴税金)剩余金额支付给台湾公司。
代扣代缴的算法:假如100万合同总价,代扣增值税:(100/1.06)*0.06=5.66
代扣带征税:5.66*0.06=0.34
代扣所得税:(100/1.06)*0.30*0.25=7.08 (核定利润率30%)
我公司最终支付给台湾公司的金额:100-5.66-0.34-7.08=86.92
而我司的账务处理: 借:成本 94.34
进项税:5.66
贷:银行存款 5.66+0.34+7.08=13.08 (代扣代缴的税金)
应付账款 86.92
请问这样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思路是正确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