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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年前提出
Judy老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为此,对于在2016年年底新成立的这家分公司,2017不需要分配所得税。
7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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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里说设立当年,那应该是2016年,2017年还算设立当年吗?
7年前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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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里说设立当年,那应该是2016年,2017年还算设立当年吗?
7年前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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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2016年算设立当年,2017年分配因为没有上一年度的数据,是不是分配比例还是为零?
7年前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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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说2017年就算设立当年,我们的理解是错误的?
7年前追问
Judy老师
已经电话解答
7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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