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登录
|
会员注册
首页
会员服务
交流活动
专家答疑
专业报告
法律法规
定制内训
业务介绍
服务流程
会员中心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合作伙伴
会员企业
御财府
市场合作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历程
公司动态
客户评价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我要财税咨询
热点问题
******
公司更名,法人和税号不变,供应商开来原公司抬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正常抵扣?
7年前提出
Judy老师
企业变更名称后,只要税务局登记信息没变更,则原名称开的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的;如果税务局的登记信息变更了,但是形成密文七项内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项内容)没有变化,也是可以抵扣了,故贵公司纳税人识别号没有变,应该时可以抵扣的。
7年前回复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