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们总公司在四川成都市注册,下属分公司全国个大事省会几乎都有,属于文化产业,主营做电影播放,现在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税税率为25%。
目前看到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要咨询:我们总公司不在政策优惠范围内,但是我们有分公司在西部大开发省市范围内,请问分公司可以享受15%优惠税率吗?(我们所得税是总公司汇总缴纳)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