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所有补贴都是要征个税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贴是明确的不征个税的补贴之一。 需要明确第一点,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政策,都没有制定过差旅费津贴的标准,也没有授权税务总局、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制定此类标准。 其次明确第二点,国家和税务局并没有权力替企业制定出差人员差旅费标准,或者要求企业执行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公务人员差旅费标准。按《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自主经营权不受影响。 差旅津贴是一项据实发生的补贴开支,只要税法不对其提出标准的要求,则不存在标准的问题,一切必须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当然,如果实际发生的金额不合理,税务机关也有调整的权力。建议贵公司把差旅报销制度中的各津贴部分明确的列示并在符合合理性和一致性的原则加以实施,无需去税务局备案。在上海地区一般一天120元的补贴不太会引起税务局关于个税的争议
7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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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实际发生的金额是指要提供发票的金额吗?我们的意思是实际发生的金额不报销,只按照出差天数补贴一天120元,会不会引发 个税的问题。
7年前追问
你好,如果公司的差旅报销制度上有明确规定每天120元的餐费补贴无需出差员工提供发票,报销时有实际发生的出差明细和事实依据作为附件(比如机票,酒店,火车票),而且该出差报销是单独付款给员工而不能和员工的当月工资薪金合并付款,一般就没有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如果还有相关具体问题或者疑问,请电话咨询。
7年前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