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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发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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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我司在外地成立分公司,会将部分总部资产移送到外地。外地分公司是独立核算开票的。是否需要开具发票。是否有更好的纳税筹划,比如为内部资产转移?总公司计提折旧分公司帐外管理实务。
2.如果需要开具发票:
2009年前及未抵扣过增值税的---按2%开具普票(需向提供税局未抵扣证明)
2009年后抵扣过的---按17%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操作是否正确
3.由于我司管理问题 (2009年前及未抵扣过增值税的)
发票无法提供给税局是否也按17%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更保险。
4.总公司开增票,分公司抵扣。是否可以理解为集团整体税务没有影响。
7年前提出
企业您好:
总分公司之间划拨固定资产不做视同销售,不开具发票。
7年前回复
如果需要开具发票:
2009年前购入的固定资产---按3%减2%开具普票,或者放弃减免税,按3%开具专票
2009年后购入的固定资产---按17%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属于暂行条例上不允许抵扣的事项,可按前一款处理
3.由于我司管理问题 (2009年前及未抵扣过增值税的)
发票无法提供给税局是否也按17%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更保险。
可以。
4.总公司开增票,分公司抵扣。是否可以理解为集团整体税务没有影响。
7年前回复
4.总公司开增票,分公司抵扣。是否可以理解为集团整体税务没有影响。
是的
7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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