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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缴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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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员工长期外派到北京,上海等地方的客户公司提供ONSITE工作,这些员工是与深圳公司签订劳动合动,是从深圳公司发放工资,请问个人所得税是否必须在深圳地税缴纳?可否在异地缴纳:比如员工劳动合动还是与深圳公司签订,但深圳公司委托北京,上海的FESCO代为在北京上海当地缴纳个税?这样操作会有什么风险?如果这样操作不可行,还有其他办法可以做到在北京上海当地缴纳个税?
7年前提出
可以通过人事代理操作社保以及个人所得税事宜。会计上可以将支付给代理机构的费用处理为人力资源成本。
还可以在当地设立分公司,然后分公司在当地的地税登记缴纳个人所得税。
7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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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指的人事代理,是员工与人事代理商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然后派遣到我司工作?
7年前追问
人事代理和劳动派遣是不同的,人事代理的合同仍是由公司和你签订,只是社保工资等由人事代理来完成。
7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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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种人事代理的话,深圳地税的答复是劳动合动是我司与员工签订,那个税必须在深圳缴纳,不能在异地缴纳,包括通过人事代理在异地缴纳。那怎样与深圳地税局沟通,可以说服地税?
7年前追问
我已咨询Fesco,你说的情况,深圳厦门等地都有代发工资代缴个税社保的,也就是说,这是可行的。但是,遇到地税阻力也正常,因为谁发工资谁有代扣代缴义务。还请补充,为何想在北京上海缴纳个税?可以只让Fesco代缴社保的。
7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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