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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搬迁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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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集团在安徽的一家子公司应当地政府的要求,在签署搬迁补偿协议后,从原来的地方搬到了新地址。根据政策,政府给予该子公司搬迁补偿款。现在当地国税局认为,除了土地使用权属于归还政府不征税以外,其他资产(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都属于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请问有没有什么政策依据?
8年前提出
处置资产是增值税应税行为,政策性搬迁政策里也没有可免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
8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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