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登录
|
会员注册
首页
会员服务
交流活动
专家答疑
专业报告
法律法规
定制内训
业务介绍
服务流程
会员中心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合作伙伴
会员企业
御财府
市场合作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历程
公司动态
客户评价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我要财税咨询
热点问题
违约金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问题
******
请问老师:
如果A和B签订销售合同,但是由于A没有能及时把货物备齐送到B处,于是A和B协商,支付给B违约金10万元,合同取消。那么对于B获得的10万元违约金,是否需要申报增值税呢?是否能开具发票给A,如果不能开具发票的话,A以什么可以做税前抵扣的凭证呢?
谢谢!
8年前提出
你这种情况,属于反向违约金,也就是卖方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不需要开具发票,可以凭银行付款凭证,约定违约金的合同入账,所得税前可以抵扣。
8年前回复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