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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销售自建厂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增值额可否依据评估报告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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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企业销售自建厂房,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增值额可否依据评估报告的数?评估报告一般依据什么来算厂房成本?例如厂房现市值1000万,评估报告一般能按什么标准或比率得出成本?(例如按市值的90%合理吗)。谢谢。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原文如下: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8年前提出
评估报告的价格就是公允价格,如果是关联交易,一般不能低于这个价格。
当然可以按照这个价格来进行转让。
至于评估报告中的价格是怎么得出的,你可以和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咨询。
8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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