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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了,怎么处理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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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180天了,怎么处理才可以抵扣?或者,可以作废重新开立发票吗?
8年前提出
没办法抵扣了,也没办法作废,因为已经无法开出红字发票。可以当做普通发票入账。
虽然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公告中的超过抵扣期的客观情况可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但是就我的经验,这个操作起来非常困难,基本得不到审批,除非是数额非常巨大,可以去试试。
8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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