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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收不回的涉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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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08年付气瓶押金6900元,至今未收回,对方账务显示不欠我司任何款项,请问我司如何处理,可以入坏账或者营业外支出吗?是否需要去备案税务才认可?如何处理,请教,谢谢。
8年前提出
需要去税局做备案,才能所得税前扣除。备案资料以下供参考,最终以税局的要求为准:
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坏账损失应提供以下证据予以确认: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企业对确认坏账损失的说明(内容包括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原因);
3.会计做损失处理的凭证;
4.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凭证(包括初始入账及后续证明应收账款余额变化情况的相关核算凭证);
5.《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扣除情况表》(一式两份);
6.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按损失类型明细逐项进行说明,具体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名称、损失类型、损失明细、损失金额、损失发生的时间、损失的原因、企业对申报损失真实可靠性的声明等内容,报告上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7.《提交资料清单》(按损失明细逐笔填写《提交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8年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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