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400-820-2536
登录
|
会员注册
首页
会员服务
交流活动
专家答疑
专业报告
法律法规
定制内训
业务介绍
服务流程
会员中心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合作伙伴
会员企业
御财府
市场合作
战略伙伴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公司历程
公司动态
客户评价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增值服务
专家团队
热点问题
财税咨询
咨询登记
我要财税咨询
热点问题
请问购买安装门禁系统、道闸等,是否可以做进项抵扣?
******
请问购买安装门禁系统、道闸等,是否可以做进项抵扣?
8年前提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8年前回复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