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3号公告实施细则系列——官方权威解读
活动简介
2013年10月29日,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发布《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本市营业税改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备案及前期试点期间税款清算有关问题的公告》,提出了上海地区的实施规范。自上海3号公告发布已有一个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了不同的问题和困难。
来自不同行业的企业疑惑:
— 企业无法在业务发生当月收款并开票
“税务局要求一定要收到钱以后才能去备案,但是大多数的企业是先确认收入再收到钱,而
且收钱可能会延迟好几个月,这样就会导致先交税再退税,而且每个月都要做。”
— 先征后退的顾虑
“如果先交税后退税,但是我的进项税又特别大,即使我把这部分免税的收入加上去算销
项,我还是一个留抵的数字,还是不需要交税的,像这种情况就不知道是退税呢还是到下
个月批下来以后改我们的留抵。这个对企业来说是很不一样的。”
“2013年11月有发票,需要确认收入,但是纳税申报时税务机关不给备案,纳税人要申报也
只能申报在应税项目中,导致纳税人先缴税。假如以后免税批下来,又涉及到退税问题或抵
扣问题。”
— 无形货物咨询的材料准备
“虽然细则上面规定了对不动产和货物实体提供鉴证咨询服务所需要的证明,但是对于无形
无实体的咨询服务需要提供些什么材料没有明确。”
— 离岸服务外包的困惑
“3号公告提到了离岸服务外包,公司有相关的业务的时候是去从其他的口径操作比较好还
是从这条离岸服务外包走比较好?”
本次活动,F-Council特邀上海地区官员从地方层面解读上海3号公告,揭开上海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的神秘面纱。
演讲嘉宾
主管官员 上海市税务局
活动流程
16:00 活动开始 主持人致辞
16:05 上海增值税免税新政
—上海增值税免税往期政策方向与上海3号公告精神
—上海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范围及业务认定
—上海跨境服务增值税免税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有形与无形货物咨询
-收款凭证
-离岸服务外包
—上海增值税免税清算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17:00 问与答
17:15 活动结束
姓 名:Judy Jin | 客服热线:400 820 2536 |
非会员报名邮箱:/ | 会员报名邮箱:cs@fcouncil.com |
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
帐户:121908638710202
1、如确认参加此活动,请尽快报名以便我们为您安排席位; 2、如您有相关问题希望与活动嘉宾互动,请尽快将您的问题提交给F-Council,我们将尽量为您安排; 3、活动确认函将于活动前1-3个工作日发送至参会代表邮箱,届时请注意查收,若未如期收到请及时致电咨询; 4、F-Council不排除活动嘉宾因临时时间变动无法如期出席的可能性,如发生类似情况,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参会代表; 5、F-Council对上述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